一个俊俏的美少年,很难想像仅仅两年之前,她心中怀着对男人的深刻仇恨,整个人就像是一支仙人掌般多刺难近。
女同险恋未必是变态,但当时的羽霓,却百分百是一个心理变态的女同险恋者,拉着妹妹一起走向毁灭之途。
相较于现在,若有人看到她夜晚在我床上的放荡表现,我想决不会有人相信她曾是女同性恋……
似乎察觉到我的视线,羽霓小跑步地抢到我身边,带点帅气却又大胆地贴耳道:“想要吗?这里不行啦,今晚一定好好补偿你……”
爽朗的柔和嗓音,还有耳畔的亲吻,真是让我有一种啼笑皆非的感觉。莫名其妙被硬塞了个女友过来,这是否是我以前常常逼良为娼的报应呢?
抛开无谓的思索,大家开始把搜括到的东西运搬下山。我和茅延平乘骑的马匹后头,拉了几辆木板车,把东西装上去之后,羽霓在前开道,阿雪负责断后,大家慢慢走下山去。
附近最大的一股山贼刚刚才被我们烧光抢光,暂时不用担心有其他盗贼来分一杯羹。
依照过去的惯例,十成财物中,阿雪和紫罗兰占一份,羽霓占一份,大叔占半份,剩下的七成半由我保管兼独吞。
然而,羽霓根本是不花钱的无价劳工,给她的那一份都会回到我手里;阿雪的钱不是给紫罗兰吃掉,就是被她捐助给贫弱百姓,所以她们两个人的经济状况并不富裕。
大批的金币带在身上不方便,那些高价的金银制品也需要找个地方变卖脱手,所以最理想的地方,就是尽快找个城镇,把东西交给该处的追迹者公会办事处保管,再运送到大都市去拍卖,省得带在身边累赘又危险。
如果可能,把东西带到人类城市贩卖,由于语言相通,比较会有好的价钱,但这里是罗赛塔的边境,距离这里最近的追迹者公会办事处,是设在一处矮人的市镇中。
“大叔,事先有要你打听位置的,现在知道方位吗?”
“哦,前两天遇到的那队商旅告诉我,从这往东翻过两个山头,有个矮人的小镇,脚程快一点的话,可以在天黑之前抵达,恰好可以在那边睡个好觉喔。”
对于连续在野外露宿几天的我们来说,能有一张干净的大床、柔软的枕头,舒舒服服睡个好觉,这点确实有很大的引诱力,羽霓和阿雪顿时欢呼出声,手拉手地又跳又笑。
“唔,来罗赛塔边境几次,每次匆匆来又匆匆走,没什么机会正式接触那些矮人,这次倒是个机会……”
与强大到有实力建国的精灵不同,那些天生拥有一双巧手的矮人们,散居在罗赛塔境内群山矿脉之侧。他们也不像兽人那样,占住某一个区域,封闭称王,而是与其他种族维持着一定的往来。
如果不是因为人类懂得使用魔法技术,制作合金与特殊咒文,这个在手艺、创意上都强过人类的种族,就会独占大地上所有神兵利器的铸造名单。
人类和精灵的王族,常常重金礼聘他们帮忙建造神殿、宫廷,宏伟的程度,令人叹为观止,但矮人本身却对这种建筑没有特殊爱好,宁愿住在简单的茅草屋里。
之前没什么机会与他们接触,这次适逢其会,我脑中立刻打着生财主意,预备去买几件东西,带到大城市加工,转手就能卖个不错的价钱。
为了赶时间,抢在太阳下山前抵达,我们乘上马匹,立即朝矮人村落出发。
羽霓一马当先骑在最前头,从后头看,有股很特别的英姿,如果不是那一头长长的金发作识别,在夕阳照映下的她,几乎就像是一个英俊的男孩子。
阿雪不擅长骑马,仍旧是侧骑在紫罗兰背上,由它又快又稳地乘载;我与茅延平的两匹马因为拉了板车,上头又载放了夺来的金银,负重最多,也行走得最慢,但为了等一下交涉方便,茅延平路上替我们恶补相关知识,除了买了一两本书让我们在马上阅读,口中还叙述不休。
“矮人是天生的工匠,善于建筑、铸造兵器、道具和饰物,几乎每篇传奇故事中的矮人都有这个特点,作品风格和其粗犷的外表相反,相当精密细致。”
“矮人大多居住在地表下的洞窟中,并不一定是天然形成的洞穴,只是为了取得原料方便,就往地底下挖掘,建立错综复杂的地底通道和王国宫殿。偶尔也有类似人类在地表上建立房舍而组成的聚落,但毕竟是少数。另外,他们喜欢庆典,喜欢喝酒,喜欢直来直往、个性单纯豪迈。”
茅延平道:“矮人男子通常是身体粗壮,但个子不高,看起来有些臃肿,蓄有大胡子和长头发。胡子在他们而言,是一种地位和尊严的象征,所以将他们的胡子刮除或烧毁,都是一种极大的侮辱。”
这些普通知识,我也略有耳闻,但听他详细说来,还是觉得非常有意思,就连后头的羽霓、阿雪都听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