知道明叔的名字叫,郝正明。
“永昌兄,交给我你就放心吧,多多休息。”他们用兄弟间最简单的方式完成了最隆重的交接。那一刻,我像是突然理解了为何明叔一直烂醉如泥但丁永昌一直信任于他。我的眼皮好像在死亡面前突然被深了。
“阿爸,你好好休息,不用担心我们。”毓敏秀恭恭敬敬地说道。
丁永昌走了之后,我才知道演出的地方就是北莱镇,那个犄角旮旯里名不见经传的小镇,我的家乡。真是无巧不成书,命运是最幽默的剧作家。从前镇上只有一家工厂,就是那个承载了北莱镇所有大大小小八卦的零件加工厂,只有一个老板,就是那个趁战乱敛财后长驻下来的日本人。我曾经以为我再也不会回去了,我很少再想起它,但命运的手再一次措不及防地擦去了我心上的尘埃。我曾经终日流连的那片河岸,埋葬了一本我不记得名字的传记。我的母亲,那个在河岸上温柔唤我回家的女人,嘴唇上散发着淡淡的苹果香味。江采薇,那个温暖时光也冰冷了时光的少女,都渐渐浮出了记忆的水面。
毓敏秀后来说了什么,我已经完全不记得了。我打算向她辞去主角的角色,但看到她顶着炎炎烈日在阳光下指挥布置着各种事宜,头上shi乎乎地粘在她的额头上,她都没工夫别开,我的话就一次又一次哽在喉咙里了。明叔说我们是赶鸭子上架,骑驴找马,走一步算一步了。我不忍心让她最后连骡子都没有。
演出的日子很快就到了。毓敏秀带着一群残兵浩浩汤汤地出发了。我觉得我们真是名符其实的游牧民族,穿乡走镇,跨岭越野,一个地方又一个地方的辗转。我们最固定的家就是那辆大卡车,它带着我们走过台湾的很多地方。没有人觉得辛苦,因为我们就是来自这个阶级的人;很少人有家,因为做戏的人收入低微居无定所,也不会有人愿意嫁给他们。戏班的婚姻只能在戏班内部匹配,似乎成了一种必然。这是一个怪圈,一个轮回,像一种会遗传的病,直到有一天病入膏肓死亡覆灭才算彻底得到解救。
毓敏秀坐在卡车中间的一个大箱子——那是大家照顾她专门腾出来的地方——双脚以一种十分怪异的姿势放在两边。周围的人神态奄然,这样的演出对他们来说是家常便饭,但毓敏秀很兴奋。我坐在她的正对面,可以真切地看到她溢于言表的喜悦。
“我给你们唱首歌吧。”她说。哀婉的乐曲缓缓地从她的嗓间流出,那首歌我似乎听过,在很久以前,某一天我和丁建业走去电影院的路上,从一家音像店的扩音器里流出来,是当时台湾街知巷闻的帽子歌后凤飞飞唱的,一首思念恋人的歌。但她低沉的嗓音诉来却像一个垂垂老矣的老妪坐在小小的渡口前,向一个陌不相识的路人打探多年前远游的爱人。岁月的钝刀缓缓地割过,苍老的皮肤上流出血泪却割不出疼痛。
一曲终了,只有明叔一人鼓了掌。相较蔡琴的醇厚馥郁,她的嗓子其实不太适合凤飞飞的歌,但其他人鼓噪着让她再唱一首。她看着车外匆匆向后退去的风景,笑着摇摇头,再也不肯开口了。
车子渐渐驰入了沿海的路段。盛夏的夕阳血红地沉沦在凝如镜面的海缘,霞光染映天涯海角,像一股火红染剂落入海天交会的那片,越接近中央颜色越浓艳,至出海口边颜色只晕染为橙红橙红的。随着车子渐渐驰入那片树林,依稀可以看见几只潜伏的白鹭鸶,像含苞待放的一朵朵白花。河岸对面的那片平原上,有几个拿着水壶的小孩在垃圾堆里抠啊挖啊,一如当年。不管多少年过去,这里总是不断的生长着,在同一个地方,用同一种方式,继承同一种命运。过了这一段河湾,北莱镇就到了。
西装革履的日本男人早已等候多时,但他俨然已看不出日本人的痕迹。工厂门口摆放了一个大大的海神妈祖像,像前一个大大的香炉里面正烧着高香。海边的人家信奉妈祖,寓意是大海养育了我们,给了我们一切。他已经被这个地方同化了。剪裁仪式已经过去了,接下来的三天三夜是我们的专场。那真是我在北莱镇从未见过的盛举,星光微露的时候,几乎整个镇子的人都涌过来了。
演出就像我料想的那样,没有成功。我想我最终连骡子都不是。我眼里涌满了泪水,步伐紊乱。因为在黑压压的人群中我看见那个男人搀着一个女人,坐在主人家的位子上。那女人全身包得严严实实,只留了一对眼睛在外面,在这炎热的仲夏之夜异常夺目,我一眼就看出了她是我的母亲。他对她呵护倍加,因为她为他孕育了一个孩子。
也许她已经忘了她还有一个孩子,我想,一个崭新的生命终会取代一个陈旧的过往,人的记性很有限,也许一年,也许四年,历史就会被遗忘。人们记住的只是现在,是她旁边这个年近花甲的男人,而不是房外那双陌生的男鞋。我的涂满油彩的脸也早已现不出昨日的轮廓,热闹的音乐喧嚣着别人的欢乐,简陋的舞台演绎着别人的故事。
这是恩赐,也是救赎。这里是起点,也是终点。舞台下那个巧笑嫣然逗弄天lun之乐的女人,她是别人的母亲。她曾有一个孩子,但早在很久以前就死在离开的路上。如今的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