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工作的夜总会位于地下四英尺处,客流稀疏,员工懒散。老板一直想要挪窝,认为地理位置影响生意,但城市里位于地下的酒吧那么多,根本不能作为有力的借口。夜总会的名字也取得一厢情愿,红眼,RED EYE,被老板赋予美好的愿景。你在深夜走进这里,并于翌日清晨离开,你睡眼惺忪,眼睛红的像兔子,言下之意:折腾一宿吧!
这里是酒吧一条街,到处都是夜间消费场所,往左拐就能看到一扇涂成深红色的小木门,头顶闪烁着一只线条粗狂的眼睛灯牌,血光闪烁,拼命叫嚣着欲望与狂躁。推开门,沿着狭窄陡峭的楼梯向下深入,来到一条昏暗却金光闪闪的走廊,这里的墙壁都是会反光的黄铜镜面。
现在已经九点了,我对着墙整理自己的仪容仪表。里头映出一个年轻姑娘,穿着紧绷的黑色皮裙,只包住大半个屁股,腿根被内裤勒住的rou一览无遗,上半身是一块跟原始人兽皮没两样的裹胸,也是黑色的人造革,真是恨透这种材质了。她拨弄了一下粗糙的假发,黑色的发丝胡乱缠绕,苍白的粉脸,鲜红的嘴唇,与最受中年白人男性喜爱的Russian hooker别无二致。我的眼睑抽动了一下,似乎对职业假笑有所抗拒,但是那又如何呢?我的身体和我的脑子非得合二为一吗?顺手把裙子往下扯,他妈的,腿上的红印还没褪干净。
走廊内回响着微弱的轰鸣与震动,说明夜总会已经开始营业。我推开最后一扇门,凶猛的电子乐立刻如野兽般冲了出来,顿时浑身的毛发都悚然,随之而来的是撼动地板的狂震,青年男女在激光扫射的舞池中发疯,头顶的迪斯科彩球转个不停。一大股令人作呕的气味扑面而来,酒味,人工糖Jing饮料味,呕吐物的味,甜到发昏的香水味,尿味,口水味,钱味。
我的耳朵嗡得一下被巨大的噪音蒙住了,好似跳入游泳池,所有的声音都遥远而模糊,但我知道,它们近在咫尺,试图撕裂我的耳膜。
薇拉!你来晚了!
有人喊我,是老板。
他叫唐克斯,一个身材高大的混血男人,咖啡色的皮肤,深色的卷发,两撇小胡子耷拉着,穿着汗渍背心与牛仔裤,我不确定他到底是不是同性恋。
才九点!我顶嘴道。
他压根不听,直接拽着我往里走。
你知不知道我可以直接开除你?
我懒得狡辩,动动肩膀挣开他,一头扎进早早陷入疯狂的人群,他跟在我后头,用手随意推走客人,就像拨开一丛丛的玉米杆。
我走进员工休息室一边系围裙一边听唐克斯骂我,他言辞优雅地说我是个没有时间观念的小婊子,我非常认同,并从他的腋下钻出去,重新回到嘈杂的夜场。
我的工作通常分为两个部分,上半场送餐送酒,下半场陪吃陪喝,总之被压榨得很合理。唐克斯的冷哼声从后面清晰地传来,我把放着三明治与啤酒的餐盘高高举过头顶,步履飞快地挤来挤去,像鱼一样穿梭在舞池与卡座。都这么积极地干活了,你再骂!
大概在22 :30,一个喝过头的女人忽然撞到了我,导致餐盘上的rou酱面全部洒在围裙上,她跌跌撞撞地从我身旁擦过去,好像没看见似的,我发现她后面有个肥仔正在四处张望,于是闭上嘴,乖乖跑去吧台那边找酒。
这也是老妈教的生活小妙招,她说清除污渍最好的办法就是用白酒洗掉。我问酒保讨要,他直接塞给我一支沉重的透明玻璃瓶,我一看这可还剩半瓶伏特加,他却伸出两根手指在瓶子上比划了一下。
只能用这么一点儿,懂吗?酒保不放心地盯着我。
那你干嘛不直接倒在杯子里给我?
因为没有了!他拿着擦布的手敲了一下吧台,今天晚上有个什么狗屁乐队要来演出,人多得要命。
难怪唐克斯一直骂我。我冲他挤挤眼睛,谢了,一会儿拿来给你。
乐队?什么乐队会来这儿?照他这么说,还得是个有名气的乐队才能吸引这么多客人。
我抱着酒瓶子在昏暗chao热的舞池里到处撞人,走开走开,都给我让路,一只手突然伸出来抓住我,猛地拖进人堆里。
我吓得直接用瓶子砸过去,被那人稳稳接住,随后一把抢走。
夏尔!?
金色的短发,明亮的眼,像一颗边缘闪光的星星,偶然闯入都市的地下城。
不过动作倒是没有看起来这么美好,他拧住我的肩膀,手指恶狠狠地掐入皮rou,我疼得发抖,整个人如同暴风雨中一片孤零零的树叶。他的绿眼睛睁得很大,在混乱闪烁的霓虹彩灯中闪动。
那双嘴唇挪动着,轰鸣的电子乐淹没了他的声音,我却奇迹般辨别出他说的是什么。
薇拉。
走!
我扯着嗓子大喊,他巍然不动,甚至对着我挑挑眉毛。
莹绿色与血红色的激光束飞快地扫来扫去,好像能把人的脑壳切成两半,我从反光的酒瓶上瞥见自己仓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