看来他在某些方面还是有些许见识的。我还想继续说些有的没的,却被一道一道浑厚的男声打断了,冲着我们这儿大喊。
“Hurry up Randy,we are late!”
于是他匆匆地说:“我、我要迟到了,先走了,不好意思。”说完还小幅度地鞠了一个躬,然后就快步朝着同学去了。
背影消失得一点不剩,我恨恨地想,是他说的“再见”,但根本没想过再来找我吧,真是个小混蛋。
是不是他对我就没那意思,我误会了什么,上赶着热脸贴冷屁股啊?
真是扫兴。
回家路上,我绕道去了一趟唱片行,不是这条街上那家。而我舍近求远的原因,不是因为更便宜或者更齐全,这两点根本都不存在,而是因为那家店的老板,我认识,也是个华人。
认识归认识,但这人真是深刻继承了勤俭持家的传统美德,通俗来说,就是抠,特别抠,铁公鸡一样的抠。我特地绕远路来光顾他生意,他连个零头给没给我抹过。
店主是广东人,Cao着一口混淆难分的粤式普通话。我叫他老马哥,因为他姓马。
但我也没无私到,就光为了支持国人生意,而成为他的固定常客。老马虽然不打折,但提供试听服务,店里所有的唱片,我都能先拆开一张听听看,再决定要不要买。而且万一一张新盘拿回去,有点小瑕疵或者卡带,他二话不说,就给退换。
“老马。”我迈进店,朝他喊了一声。
“哎。”他自然成习惯地应声,扫了我一眼,摆摆手说,“自己管自己看啊,我忙着呢。”
真是越来越不拿我当上帝顾客了。但我也能猜到,能让他不顾生意的,只有一样——他的宝贝女儿。
果然,我凑过去低头一看,被柜台挡住的高度下,一个小女孩坐在他腿上,正咿呀咿呀地手脚乱舞。
老马作为一名单身父亲,又尽责,又可怜。最早也是过来留学,一来二去和一个洋妞好上了,毕业后拿了结婚绿卡就留下了。婚后几年日子也算滋润,只是天有不测风云,妻子生下孩子没几个月,突发意外去世了。他又当爹又当妈,带着这个还不到两岁的混血妞。
原本老马也好好地一家企业上班,但丧妻后,就辞职不干了。接手了这家唱片行,也是为了能时时刻刻看着孩子。小女孩蓝眼睛,金头发,一张美国人的脸,摊上一个亚洲面孔的爹。可能到了叛逆期,吵架都吵不到一块儿去。
但我这会儿又瞎Cao什么心?
我捏了捏女童稚嫩的脸蛋,对老马说:“越长越肥了啊,你别学咱们老一辈养娃的方式,太胖了长大不好减。”
老马气呼呼地拍开了我的手:“你懂咩啊,孩子这么小,发育第一位。胖点有什么不好,省得惹你们这样的花心仔。”
我笑着说:“我可不是恋童癖。”
老马轻松反驳:“你就算是,也该恋男童去。”
有时我也想不明白,我的外表打扮看起来就这么……gay?找不出什么合适的形容词,想到的说出来,也只剩自卖自夸的嫌疑,只好用名词定义。
客观地形容一下我的穿着,漆皮黑色短夹克,紧身牛仔裤,12孔马丁靴,鞋带歪歪扭扭地松散着。一头刚染的金发,耳朵上一排耳钉耳夹。一般人看着,最多品出点玩世不恭,但老马第一次见我,就敏锐地察觉出了我是gay。
混熟以后,我问他怎么看出来的,他说因为以前他念大学时,学校里有个看着和我差不多的人。最后因为上了校长的儿子而被勒令退学,闹得满城风雨。
我听完的第一反应是,我的穿衣风格有那么落伍?与他读大学时一样,那不都快十年前了?还是说gay圈的品味风尚,几十年如一日,从未变过。二是,如果没有发生那件事,是不是我也会步入相似的后尘。
收起这些庸人自扰的念头,我在店里逛了一圈,没听着什么中意的,空手而归。
第5章
彦良选择的专业是音乐治疗,你听听,Music Therapy,是不是比天桥底下摆摊算命的还扯?起码人还要个生辰八字做依据,谁能相信这玩意呢?也就他这种脑子缺根筋的,把这瞎唬人的玩意视为毕生追求。
甚至在他的认知中,他攒的那些局——社交派对,也是治愈我们这些漂泊在外的学子敏感不安的心灵的一种方式,他时时刻刻都在治愈我们。我觉得他脑子有病,真的,以为自己圣父耶稣转世,也不看看佛祖饶不饶你。
我瞥了一眼他身上穿着的一条深蓝色喇叭牛仔裤和流苏马甲,挖苦道:“你现在才想加入嬉皮士是不是太晚了。”
彦良低头看了看,不以为意地说:“我觉得还行啊,Alice也说好看。”
Alice是他的第……几任女朋友来着?记不清了。我挺佩服他的,他交往过这么多女朋友,没有一个分手后上门找他麻烦的。
我就不同了,出国解放天性后,那几段认真的经历都没什么好结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