他们先去了菜市场买菜。这可是难得的好机会,通常等他们放学回来,菜摊里的菜都卖得差不多了,也没什么选择的余地。平日里林朝翻墙出去,不是为了去网吧,而是去市场抢新鲜的菜。
不过他记得林暮说的,选的时间都在中午,绝对不翘课。买完菜回来一般还有十五分钟,十分钟够他吃完林暮给他买的午餐,剩下五分钟可以用来亲嘴。以前他试过先亲嘴后吃饭,结果往往是赶时间扒饭时不小心噎着。
虽然星期天也能买菜,但一次性买到下周五的话,食材就会闷得不新鲜。所以林朝选在星期三翻墙,反正一星期翻一次也不是很辛苦。
要是让特意延长午休时间的校方知道两兄弟的所作所为,大概会后悔当初的改革。
至于不买菜直接下馆子,也不是不行,但他们都更倾向把钱省下来——这钱不是他们赚来的,是学校资助的,以后也要还回去。
到了菜市场,不怕挤的林朝带着钱包和家庭主妇们投身战场,出来时一脸骄傲地展示战利品,还有摊主阿姨见他人帅嘴甜多搭的葱姜。林暮就一边笑着,一边帮他拎过最重的袋子,自然引起林朝的一阵不满。
回去时他们路过文具店,林朝怕鱼腥味弄脏人家地方,就在在门口等他哥补充文具和笔记本,然后再一起回家。
学生们都待在学校的午膳时分,两个长相一模一样帅气的男生并排走在路上,不免吸引许多眼球。但林朝一点都没在怕,旁若无人地和他哥说话:「哥我告诉你,这条鱼超新鲜的,刚才买它时还溅了我一脸水,回去以后咱们就把它给煮了,你想清蒸还是红烧?」
远离人群,林暮放松了很多。他想了想,说:「既然这么新鲜,那就清蒸吧。」
「好嘞,家里酱油好像快用完了,等会路过林伯的杂货店时再买。」
林暮勾起嘴角,柔和的目光只映着一个人的身影:「嗯。」
回到他们长大的筒子楼,两兄弟一起在厨房里捣鼓午饭。双胞胎终究是有些共同点的,比方说在厨艺上的天赋,那可是乌gui跟鳖比赛跑,不相上下。
好不容易准备完,两兄弟都在炎炎夏日里热出一身汗来。
林暮在吃饭的缝隙里偷偷抬眼觑着他弟,食不知味,满嘴都是淡淡的甜意。
「喂喂喂,吃归吃啊,警告你不许动手动脚的。」林朝一把抓住都探到他腿间的脚掌,在脚心挠了挠,痒得对面瞬间抽回脚。
林暮脸还是红的,刚才在厨房里热着还没退。收回脚的他默默低下头,有点不开心地戳戳碗里的饭,不说话了。
林朝瞧他那小脾气,忍不住笑了一声,慢悠悠地补充:「但是吃完饭后可以,反正都一身汗了。」
「真的?」林暮双眼骤亮,心情rou眼可见地转晴。
「真的,我哪次骗过你了。」林朝托着腮,偏头看着他哥:「但你不做卷子了吗?一天不做,进度会落下很多吧?」
「不会,我已经开始自学高三课程了。」
兄弟之间最怕比较,但林朝林暮显然不一样。
吃完饭,林暮就连洗碗的时候都在哼不成调的旋律,期待又兴奋。
在一边擦灶台的林朝羞他就这么sao吗,说得林暮有点害羞,却还是点点头应下了。
越是忙、越是压力大,他就越是想要林朝。
特别是考试前半个月,偷得浮生半日闲的空档,他要从压力中解放,投奔他的港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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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章
洗完碗,在做爱之前,林暮林朝给他们的妈上了一柱香。
黑白色的女人二十出头,正值最美好的青春年华,顾盼生辉,满脸都是未经磋磨的纯真。她确实是个很美很美的女人,从骨相就透出足以和普罗大众拉开鸿沟的饱满与美丽。
也是这种属于骨性的美,让她在沾染毒品憔悴色衰后仍然不缺客人。在极具磋磨自己的情况下,命运却一反往常地展现出慈悲的一面,让她毫无痛苦地在梦中逝去。
林暮以前也好奇过他爸是谁,只是连做母亲的都不清楚,更别说孩子了。想来想去也没找到答案,林暮只能估计他爸大概长得也不差,不然也不能生出他和林朝——在他们的脸部轮廓、眼窝、山根等地方,一种独属于男性的刚毅线条清晰地展露出来,让人一眼都不错错认这对双胞胎的性别。
母亲和父亲的美相互糅合,又完完全全地传给了两个孩子,甚至更加惊艳。在幼儿园,年幼的林暮林朝就已经是老师心中的宠儿了。
林暮不知道他妈妈是哪里人、家里都有谁、怎么流落成这个地步、几岁生的他们,甚至不知道她死的时候多少岁,每天都只惦记着他和林朝还有没有下一顿。他妈存不住钱,一旦多接了几个客人,转眼就会跑去挥霍一空。
一条廉价的雪纺碎花裙、香Jing浓烈的口红,再加上稍大一点的草莓蛋糕,钱就变成烈日下的水洼,轻飘飘地蒸发掉了。
这让林暮在很小的时候就有个非常清晰的认知,他妈妈不是一位母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