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言明我继位当上回卓王,愿与南朝世代交好,那时候,大哥你还是兵马大将军,我当然一心盼着你好,那一次我对赵虞碌提出条件,愿意以群玉山脉数百倾的土地,交换南朝的泗赞草原,并在南朝出兵北伐时,派将士相随,想不到呀……赵虞碌那小子想也不想得,就命人回绝了,这次我全力辅佐你坐上皇帝,只要你把泗赞草原交给吐蕃,让我们的牧民可以随意放牧,群玉山,你仍然可以拿走,你看……你看这样可好?”
杨宗志听的面色一冷,不由得怒哼了一声出来,暗骂:“好个群玉山脉,不过是片荒瘠的废土罢了。”
而泗赞草原却是四季常青的肥沃乐土,两者间岂可相提并论。
抬眼一看,他这一口哼声出来,哈克钦背后的多勒克顿时用手虚按住腰后的弯刀,气氛立刻变得剑拔弩张起来,李十二娘茫茫然的左右看看,想不通他们为何谈笑正欢,顷刻间又会变成这样。
杨宗志垂着眼帘,默默思忖片刻,俄尔抬头笑道:“十二娘,你去,把我新炼的宝枪拿来,给哈克钦兄弟好好观赏一下。”
李十二娘听的一愣,不明白他这时候取枪来作甚,只不过她对杨宗志素来衷心信服,可谓是言听计从,再加上她爱恋杨宗志已久,好不容易得偿所愿,自然不会拂逆杨宗志的心意。
李十二娘乖巧的嗯了一声,快步向军营内跑去,一步三回头,生怕自己走了,那边双方就会闹起来,哈克钦纳闷的道:“大哥,小弟正等着你一句话,你怎么打起岔来了?”
杨宗志哈哈笑道:“不急……不急的……”
转而给他们斟了一杯酒,不紧不慢的喝了起来,一杯酒刚刚下肚,李十二娘便提着神玉枪快步冲过来,这一次……鼻息间微微有些气喘,鼓胀,弥增娇艳秀色。
杨宗志长身而起,从李十二娘的小手中接过宝枪,拿在手中细细把玩片刻,这才放在桌面上,对哈克钦道:“你来看看,这把枪炼的如何?”
哈克钦和多勒克一道凑下脑袋,对着桌上的神玉枪打量了几下,见到这是一把紫色的长枪,枪身比人还高,通体泛着紫色的流彩,哈克钦看得一喜,脱口不迭的赞道:“好枪!……好枪!端的好枪!”
杨宗志哈哈一笑,将手中的酒杯扔在石台地面上,酒杯碎作粉粒清脆有声,他凑手拿过宝枪,仰天大笑道:“有好枪,怎能没有好枪法。”
当下右手执枪,运起擒月枪法的窍门,在石台上舞作一团。
只见他拿着神玉枪,威怒如同天神,身子挺得笔直,枪尖在腋下穿过,这三人只觉得面前寒意涌起,下意识的站起来向后退了几步,杨宗志手中的枪尖簌簌轻响,在他面前舞得密不透风,枪杆变成了一道紫色的雨帘。
脚下步子急转,快速的向后退了几步,身子后倾,枪尖顺着手臂咄咄两下刺出,松树林中的落叶飞起,黏在了枪头上,哈克钦在一旁看得惊讶的合不拢嘴,多勒克却是若有所思的皱住了眉头。
李十二娘甜甜的抿着嫣红小唇,面色又是得意,又是骄傲,这便是她真心痴恋的男子,昂首立于天地间,从没有事情能让他害怕退缩,他的这套枪法就像他这个人一样,大气磅礴,幸好天下间没几个女子能有这福缘,见到他意气风发的时刻,他本来就长得俊美不凡,再加上这一路枪法施展出来,一般女子看了,只怕都会兴奋的尖叫不已吧。
杨宗志的枪法用到最后时,呼吸已经微微气喘,他猛地站起身子,手中的枪尖好像闪电一般脱手而出,掷向背后的松林,这三人只看到紫色光亮划过,松林中轰然一阵巨响,好几颗需数人合抱的大树,仰天向后倒了下去,激起的尘土久久无法消散。
哈克钦的嘴巴大张,双眼瞪得溜圆,便连拍手都给忘记了,李十二娘笑yinyin的拍着小手儿,见到杨宗志漫步走回来,额角上挂了一串汗珠,春阳下熠熠发亮,她赶紧从怀中取出香喷喷的秀帕,扑过去给杨宗志抹了下来。
杨宗志走到哈克钦面前站定,沉着脸冷笑道:“哈克钦,你还是走吧,回你的吐蕃去,从此咱们还是好兄弟,我不管你在吐蕃如何称王称霸,欺负周边的边牧小族,但是你要来占我们南朝的疆域,我便不会放过你,你看到身后那些松树了么,和它们比起来,你的身子有多健壮?武力有多强横?我来告诉你,不管你过去有多么辉煌的时刻,随着你年华老去,总有一天会有人找你清算的,我言尽于此,你好自为之。”
多勒克听得眉头一轩,挺身便要站出来,哈克钦恐惧的回头瞥了瞥背后倒塌一片的松树林,拉住多勒克,垂头丧气的道:“好,大哥,我听你的,你既然不愿我助你,我这就回去啦,临走之前我还是那句话,有什么为难事,便到吐蕃来告诉我一声,你永远是我的大哥,这一点绝不会变。”
说罢拉起多勒克,大步朝松林外走了过去。
杨宗志和李十二娘驻足看着他们的背影,渐渐消失在松林外侧,小得再也看不见,头顶丽日射下,四处光芒万丈,李十二娘的脸蛋幽幽的一红,小身子一软,酥嫩绵绵的倒在了杨宗志的怀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