佛是她给了我第一次真正的爱的感觉。军训,辛苦且美妙。那一天是动员大会,我坐在椅子上,旁边的旁边的旁边,地上,一个坐马扎的小姑娘被我毒辣的眼神勾到了,清秀美丽还有一点点野性,(后来才发现,那不是一点点。)顾盼神飞的眼睛,大且亮。让我的眼始终没离开她的眼,终于,她的眼球终于转到了我的眼神里,自然、泼辣、豪爽、张扬的冲我狠狠地笑了一小下,没有露出牙齿。她很白,现在想起来,有点像赵薇。那时的我是一个矛盾的人,腼腆而张狂。我懵了,“被我深藏在心底三年的爱的感觉就这样被一个小丫头片子轻而易举的拽出来了么?是她吗?我又要恋爱了吗?她合适吗?……????”
我又重新审视了她一番,美丽、善良、野性、不羁,也许,是她吧。“嘿,你,几系的?”她扭过头来看了我一眼,把嘴张成O字型,满眼的疑问,但仍笑着。
“对,就你。”又是豪爽的一笑,只是这次露出了牙齿,好白,我的心猛地颤了一下,皮肤一阵发紧。她伸出一只手,嘴撅着。我明白了,五系的。攻势就此展开。惭愧,最后还是她们的排长帮我找到了她,在排长的安排下,我们第一次约会。
天阴着,我们三个骑车冲向我还转向的古城的中心地带。那个晚上,我很窘,蓝色的仔裤,蓝色的大格子衬衫,像个装体面的农民。我要了两个雪碧,一瓶啤酒。她看了我一眼,成熟的脸,陌生的眼,没有一丝笑,有的只是不逊。“小姐,来瓶啤酒”,她的眼很冷,“我不喝饮料”。“我不能喝啤酒,出来前我答应我妈的,不喝酒,不交女朋友。”“排长来了,你连这点面子都不给,合适吗?”
鄙夷与嘲讽的眼神割过我的脸,扎进我的心。“不,不行的。”我木木的拒绝着,一脸的痴呆。“咱们喝”,她没理我。排长在努力调节着气氛,靠的是尽可能的点菜,很贵的菜,但当时的我却什么也不知道。
天下起了雨,越来越大,我湿了头发,湿了蓝色大格子衬衫,湿了蓝色仔裤,远处的车灯照出雨的密集程度,一片片刀割般的水线从车轮两侧飞起,狠狠的灌在我的旅游鞋里,那是为了让儿子能体面的走在大城市的街道上,纯朴的母亲在专卖店买的一双安踏,花了75块钱,还不如那个晚上的饭钱多。我是败家子。
雨顺着头发流进嘴里,衣服紧紧的贴在后背上,袜子和鞋垫在水的调节下,嬉戏并发出悦耳的声音。
雨水浇醒了一直沉睡在底层的我的本性,叛逆、张狂、另类、仇恨、淫荡、肆无忌惮。
搞笑的一面出现了。回来时,已经很晚了,排长二话没说,就爬上台子,然后非常辛苦的,一点一点的,蹭上了一楼和二楼中间的门沿,他的屁股一扭一扭的,膝盖一厘米一厘米的往上够,很像朱自清的父亲。当他爬进楼梯时,我推开大门,很从容的,从正门走了进去。“傻逼”我偷偷骂道。
至此,我意识到了我第一次恋爱的失败,但我很高兴,因为我终于找到了本性的我。至此,我开始了我颓废荒淫的大学生涯,我开始肆无忌惮的泡妞,甚同时泡N个。
很快,一个月无聊的军训结束了。我很难想象,为什么中国大学生军训一个月就算服完兵役呢?还是预备役中尉?那现在卖淫、吸毒、同居、考试作弊、给老师送礼、看A片、颠覆社会主义政权的大学生们,都曾是军人?现在都是一毛二?去你妈的。
我是一个积极向上的人,一月后,我已俨然是一个城市人,言谈,衣着,等等。我报名了N各社团,我想锻炼自己。在新生部的第三次面试上,我认识了她,我叫她芳。
芳是一个十分漂亮的女孩子,仅仅用漂亮很难一下子形容出她的美丽。她拥有高挑的身材,靓丽的脸庞,明亮的双眸,丰满的胸部,修长的腿。认识后的某一天,她到我的教室去,给我了一张照片,如出水芙蓉般的灿烂的笑容绽放在她绯红的拥有尖尖下颌的圆润的脸上,大大的眼,像汪着的一潭秋水,长长的睫毛自然的向上翘着,她笑的是那么的温柔,没有丝毫的做作,仿佛生下来就是笑着的。我呆住了,被她的魅力震撼了。“这不是你么?”我故作镇定的。“呵呵”
她幸福的笑了,那么灿烂。“怎么?”“你翻过来看看。”“酒井法子”!那时我才意识到,原来她长的和酒井是那么的像。
第一次见面是在面试时。自认为答的一塌糊涂的我没有放弃最后一丝机会。
老师在结束前说:“如果你被录取,会选哪一位做你的拍挡呢?”我认为那是整个会上他说的唯一的一句不是废话的话,如果没有这句话,整场会议就是一个屁——对于我来说。“我会选这位小姐。”我微笑着第一个站起来,很温柔的指了她一下。“哄……”大家都笑了。我自信且真诚的望着她,她的脸变得好红,是十分羞涩的那种。她不好意思的低下了头。直觉告诉我,这是一个傻子。我是情场骗子,我是社会败类。之后我名正言顺的成了她们班男生心中的野兽,只是因为她是美女。我们午夜煲电话粥到凌晨;她会在电话里给我唱“天亮后我还是不是你的女人”“你快所以我快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