梁新民放下碗,扑过来抱住了她的大腿。
“欢子!”
这应该是梁新民干过的最煽情最不要脸的事儿了,就这么跪在地上,脸贴着林欢肉了吧唧的屁股蛋子。
“欢子你削我吧,你就是削死我我也不走,你昨天虽然喝醉了,可你一直都知道我是谁,你不是拿我当替身。你心里苦我都能明白,我那些破事你也都知道了,你就不能不管我。你昨天亲口对我说的,以后你疼我,我也疼你,既然没人对咱们好,那咱们就自己对自己好。你不能说话不算话,你得对我负责,我现在无家可归,以后就跟着你了。反正我是属狗皮膏药的,你甭想甩了我!”
林欢怔住了,心上的某个地方,仿佛被一片羽毛轻轻拂过,有点痒,又有点涩。
“你这是干什么呀你?你还是不是个老爷们儿了?呵呵,你以前费尽心思给我下药,给我添堵,不就是想干这个事儿吗?好啊,现在你都干完了,也该满意了吧?大家都是成年人,谁也不用给谁负责,你无家可归,我也无家可归,现在我是泥菩萨过江,你跟着我也没什么意思,还是赶快走吧。”
林欢说完,眼里涌起一股热浪,什么都看不真切了。她这番话里,究竟有几分真,几分假,几分实,几分虚,恐怕连她自己都掰持不清了。
梁新民一动也没动,手臂收了收,却是抱得更紧了。
“欢子,不管你怎么说,我都不会走的,我爱你,我活这么大,就爱过你一个人而已。我知道我以前伤害过你,你肯定特膈应我,你打我吧,只要你能出气,打死我都成!”
林欢咬着嘴唇,眼里的泪落下来,“梁新民,你丫就是个神经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