身上颜色穿亮一点,平时在多注意整洁,即使沾上了一些污渍,他人从远处看,还是能清楚分辨出你就是人类。
尔领韵:「但有点可惜,我觉得你穿深色的衣服也不错,因为你皮肤满白的。」
余咏:「大概是因为我染髮的缘故,你才会觉得我身上的颜色都满亮的。不过再过几个月,我头髮也会退色了。」他一重生回来时,才想起自己有将头髮染成亚麻棕色。在前世,为了方便打理,还有因为头髮被火烧过的缘故,他干脆将髮型理成了寸头。
尔领韵:「有需要去找染髮剂吗?」
余咏:「应该不用吧?」他不想在末世显摆自己的生活品质比较好。
虽然两人在服饰店内看了一阵子,但出店门时却什么衣服也没拿。
除了拿着大包小包不好杀丧尸外,他们这一趟出门的目的也是为了难得的约会。想收集物资的话可以找改天再来好好地一次收集,不需要急于一时。
走过放游戏机台和夹娃娃机的游戏店,尔领韵和余咏也进去晃了一下。看着夹娃娃机里放着的小吊饰,总觉得有些怀念。以前他们可能会想弄些吊饰挂在背包或手机上,末世后就再也没有这种念头,从此与这些小东西绝缘了。
看到店内还有投篮机,让尔领韵拿起篮球有些爱不释手。但想到现在不适合带着体积这么大的东西到处走,他最后还是忍痛割爱了。不过余咏告诉他,要拿的话,之后愿意陪他去商场找一颗新的,也是尔领韵愿意这么快放手的原因。
之后还经过了卖玩偶的店铺。尔领韵强制塞了一隻超大隻的泰迪熊到了余咏怀中。
让余咏好奇地问:「你喜欢这个?」
尔领韵答:「不,我只是想看你拿着。总觉得会很可爱。」
顿时让余咏的脸有些发红。
不过他既然被调戏了,也想反击回去。
余咏将脸靠在玩偶上,说:「那以后我就抱着它睡觉,不抱你了。」
下一秒,他手中的熊娃娃立刻被尔领韵抢了过去。
当尔领韵夺过娃娃后,才意识到自己被摆了一道。
因为他除了前天那一次,平时根本没有抱着余咏睡过觉啊!一时间,脸变得比余咏还要红。
最后,两人还是将娃娃摆回了原位。但余咏又另外拿了一隻巴掌大的小熊放进了背包,说是要当他们出来玩的纪念。
这时,也才让尔领韵想到,他心里一直觉得缺少了某个行程,到底是什么。
接着,余咏开始感觉到尔领韵好像带着他到处瞎逛,几乎很多店面只是看过一眼,就又晃去了下一家。
直到到了一家精品店的橱窗前,才终于让尔领韵停下了脚步。
尔领韵很开心地跟余咏炫耀。
「余咏,我真的找到它了。」
余咏跟着将身体凑了过去,当他看见尔领韵在找的东西时,一时间有些恍惚。
尔领韵:「我们有了拍立得,就能照相了。」
「我就觉得出来玩时该拍张照来做纪念。」
见尔领韵笑得很开心,余咏只是跟着点了点头。
余咏虽然平时会打理外表,还满注重自己的形象,但是他其实是一个不怎么喜欢拍照的人。
原先他认为是因为他从小就没有拍照的习惯,所以长大后才不太能接受。但后来他意识到,之所以不想拍是因为他不怎么喜欢他自己。如果平时就不想看到自己的脸,那理所当然也不会想去拍照,让照片出现在自己平时就能看得到的地方给自己嫌弃。
不过,如果有朋友想和他拍照,他并不会拒绝。毕竟融入群体对以前的他而言,是非常重要的事,拍出来的照片自己不留檔就好了。
尔领韵在将拍立得拿到手后,就开始看起了他找到的使用说明书。余咏趁这个空檔也将其他台的拍立得和胶捲收进了背包。
余咏虽然自己不喜欢拍照,但他明白这种能珍藏回忆的道具,在末世可以抚慰不少人的心灵。
两人走出了精品店门口,本想接着找个合适的地方拍照。
骤然间,一道汽车的轰鸣声响彻云霄,让尔领韵和余咏瞬间都傻了。
这种噪音,明显是改装车呀!
就算想在废土上飙车,也不该在有丧尸的末世!
如果噪音一闪而过也就算了,但让尔领韵他们无奈的是,这附近的路况不算太好,那噪音自从靠近他们后,也还能时不时的听到……
「不好……我们快走!」
这种状况一定会引来一堆丧尸!
尔领韵带着余咏赶紧往他们停车的方向跑去。一些商家内还残存的丧尸在听到先前的噪音后、陆续地跑出了店外,也顺势发现了尔领韵他俩的行踪。丧尸们看见新猎物,开始欢快地追在了后头。
尔领韵察觉后方的异样,立即用异能种了一排大树,阻碍了丧尸们的通行。但在从前方的巷子口,也陆续有丧尸出现。让尔领韵不禁在心里吶喊一声:「运气实在太背了!」,便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