童未眠后悔把霍嘉琪带回她的住处了,因为这个丫头让她抓狂。
天呐,绵姐姐,你怎么住这种地方?
这是人住的地方吗?我的狗都不愿意住!
这里到处都是细菌病毒!
眠姐姐,这里根本就不是人住的地方,你快点搬走吧!
真不敢相信国内还有这种烂地方,这还是我认识的超一线城市吗?!
这种地方,人怎么能住得下去的?要是让我住一天,我宁愿去死!
天哪,窗帘一拉开,外面居然就是墙,都看不到天空!
我的妈呀!对面房子的窗户伸手就能够到,太吓人了吧!
厕所好小,好破!这什么热水器?太烂了吧,不会触电吗?
啊啊啊!蟑螂!!!!眠姐姐,救命!!!
听到霍嘉琪聒噪的声音,童未眠的耳朵都有些疼,对于这样活在象牙塔里的千金小姐,享有最顶级的生活,自然是没有见过这种地方,比这更差的地方多了去了,要是她看到,还不得当场晕过去。
这样的握手楼,有上千万打工者住在这儿,如果没有这样的地方,其他正儿八经的小区他们是租不起的。
所以这里虽然破旧,环境很差,但是对于那些生活拮据,收入不高的人来说,这是唯一的避风港了。
不是见多识广吗?还在这嗷嗷叫,这里隔音不好,小心楼上的壮汉来敲门。童未眠警告道。
眠姐姐。霍嘉琪吓得挽住她的手臂,你为什么住这呀?不能换个好一点的地方吗?
霍嘉琪看童未眠长那么漂亮,每天打扮得也很好看,而且有一股贵族气质,还以为她过的是小资生活,早上端着美式咖啡,中午优雅地吃着西餐,到了下午,坐在阳台上喝着下午茶,晚上品着红酒,看着楼下波澜壮阔的风景。
可没想到她住在这种不见天日的地方!
这里房租便宜呀。条件好的地方,房租一个月三四千。霍小姐,不是谁都像你一样不缺钱。
其实童未眠有时候不喜欢跟这些没有吃过苦头的人结交,他们的价值观注定不合。
没有受过社会捶打,一直被捧在手心里,像温室花朵一样的人,不懂人间疾苦,他们是被生活宠爱的,只知道岁月静好,他们理解不了别人为什么那么苦。
眠姐姐,你不是要搬家吗?你要搬哪里去?
也是握手楼,不过离地铁近一点。童未眠回答。
眠姐姐,你别住这种地方了,太吓人了,晚上怎么睡得着?我看你收拾的也挺干净整齐的,可怎么还有蟑螂?
霍嘉琪只在小学课本上看过蟑螂,现实中根本就没有见过,她所处的环境,根本就不可能有这种东西,刚刚看到那只大蟑螂,她浑身鸡皮疙瘩都起来了,现在还有些惊魂未定。
这里就是蟑螂多,习惯就好了,你要是害怕就先回去吧,我收拾好东西自己打车去你家。
以前童未眠也害怕过,可是后来,不切实际的幻想破灭,被生活给磨的已经没有感觉了,看到蟑螂过来,她可以轻而易举地用手弹过去,或者一脚将它踩死。
不嘛,我帮你收拾。
霍嘉琪来到她家里,也算是长见识,她帮童未眠叠衣服,学着她的样子。
忽然,霍嘉琪看到桌子上有一张照片,眼睛一亮,哎,这个男的是谁呀?挺帅的。
童未眠心头一惊,立刻将照片拿了过来,他是我哥哥。
这是她跟顾临的合照,既然已经分手了,就不想再提那些伤心事了。
你哥哥呀,有女朋友吗?
他已经结婚了。
童未眠将照片收了起来。
哦,这样啊,真可惜。
霍嘉琪有点失望,她还想,如果眠姐姐的哥哥没结婚,能不能介绍给她呢?这个男人的长相还真是蛮符合她的心意。
接下来的时间,童未眠收拾房子里的东西,霍嘉琪说是帮她,可她是大小姐,十指不沾阳春水,哪里会收拾,只会越帮越忙,最后在童未眠的训斥下,只能到床边坐着。
童未眠还有几天才搬,现在只是提前收拾,大概弄好之后,已经快五点了。
霍嘉琪多一秒也待不下去,等童未眠收拾好之后,匆匆拉着她离开了这里。